“2015年至今,中国已有11个省市被纳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地区先后推出1300多项试点任务,基本形成覆盖东南西北中、引领产业发展的开放布局。”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在11月24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试点示范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开放引领作用正日益凸显。今年前三季度11个试点示范省市服务业增加值为13.2万亿元,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69.7%;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08.5亿美元,占全国服务业引资的55.6%;高技术服务业占当地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的43%,高于全国4.5个百分点。
2020年,北京市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推动更深层次的开放改革探索,近日《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下称示范区2.0方案)发布。朱冰表示,接下来,将以北京示范区以及10个试点省市实践为基础,进一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更好地发挥试点示范对全国服务业开放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各地区共享改革红利、开放红利作出新贡献。
建立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开放举措。“8年来,试点示范以‘开放’为主题、以‘产业’为主线多项试点任务,为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基本框架、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探路先行。”朱冰表示。
据朱冰介绍,试点示范陆续推动开放科技、电信、文旅、金融等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了数字经济、绿色循环经济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一大批优质企业落户发展。试点示范发挥了地方首创精神,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根据地方实践,试点示范提炼形成190多项创新成果,先后9次向全国推广。
此外,“服务国家区域战略是试点示范的重要特点”。朱冰举例说,天津开展的“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物流模式创新促进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海推进跨区域电子权证互认、人才待遇互通,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庆与成都共建科创中心、金融法院和西部物流枢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广州与港澳共享重大科研设备7000多台(套),吸引了2000多名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为全国服务业开放探路先行,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试点示范工作的初心使命。朱冰介绍,2015年以来,已陆续总结推广了9批最佳实践案例或试点经验,涉及190多项创新成果,为全国服务业开放积累了新经验,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探索了新路径。
“考虑到服务业具有广泛性、无形性的特点,我们在每一轮的试点示范过程中都选择几个与地方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进行实践,取得一定成果后再逐步扩大行业范围。”朱冰介绍,截至目前,创新成果已涵盖金融、绿色发展、数字经济、健康医疗、现代物流、专业服务以及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两业融合”等多个领域。
2020年,北京市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承担起为国家服务业开放探路先行的重要任务。北京市副市长司马红表示,此次出台的示范区2.0方案,明确“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化综合示范区建设,更好发挥对全国服务业开放的引领作用”。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示范区2.0方案,有多项涉及金融领域的内容。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梅英表示,示范区2.0方案主要在畅通跨境资金流通渠道、促进贸易投资活动便利、支持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具体来看,刘梅英介绍,示范区2.0方案围绕跨国企业日常经营、投资机构跨境投资等活动中的实际需求,不断提升资金跨境流动的便利程度,助力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跨境经贸活动中支付结算、投资管理等各重点环节,方案都提出了相应的便利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通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全生命周期,更好发挥资本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效率。
此外,北京市自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改革以来,在贸易便利化方面推出了330多项创新举措。此次示范区2.0方案的实施,也将在助力贸易便利化方面积极发力。
据刘梅英介绍,一是进一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降低贸易成本和壁垒。如对标CPTPP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相关条款,提出在预裁定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和情况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允许进口企业在预裁定失效前申请展期,海关在裁定有效期届满前从速决定,保证预裁定决定的连续性。二是进一步强化科技赋能,提升贸易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口岸信息化水平。方案提出和DEPA成员方在无纸贸易方面试点开展合作。推动贸易单证电子化传输。推进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津冀货运平台系统对接,实现跨境贸易全链条数据共享,深化数字口岸建设。三是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促进特色化产业发展。如助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服务会展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