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黄牌货车管理,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精密智控”能力,11月15日起,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及西湖风景名胜区将率先试点开展城市货运导航通行服务;11月25日起,该项举措将推广至富阳区、临安区、钱塘区;2022年1月1日起,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将全面推行使用该举措。
城市货运导航通行服务依托城市货车通行系统,为需要进入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黄牌货车(不含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提供即时在线通行报备、全程路线规划导航等服务。和原先的货车在线申报通行证系统相比,新服务在各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首先是申报便利,在车辆报备的情况下,申请人仅需选择车辆和输入目的地,即可提交申请通行报备。其次是即办即走,原有通行证在线申请需要路线天,城市货运通行系统可立即生效通行。另外,系统可根据申请人输入的目的地,自动规划通行路线,有效避免驾驶人因不熟悉路况而产生不必要的误闯行为。同时,它还可全程提供语音提醒,有效提升行车安全性。
试点期间,起终点在8个试点区域道路行驶的黄牌货车(不含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应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通行报备,并按照系统规划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其他仅在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辖区内货车禁行区域或路段通行的,仍需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
届时,需要进入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黄牌货车(不含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应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通行报备,并按照系统规划的时间和路线通行。未使用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通行报备,或未按照系统规划时间、路线通行的,以及涉及编造、使用虚假申请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
2021年12月31日前,杭州市本级以及各区、县(市)的电子通行证申报平台将陆续停止使用。驾驶人可通过下载、登录“警察叔叔”APP,搜索并登录“城市货运通行”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在线申请通行报备。
车辆在首次报备时,需要提供行驶证照片。另外,外地货车在主城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名胜风景区)运输生鲜、冷链、农副产品等民生保障物资时,需要提供运输合同,否则视为普通货车。
首先,在车辆信息报备过程中,申请人要认真、仔细、如实填报车辆信息,如存在虚假填报信息,将会被列入信用惩戒对象。其次,车辆应全程开启定位和导航服务功能,有效避免驾驶人偏离路线行驶(即未按规定路线)等违法行为发生。
另外,驾驶人在上路行驶前要对城市货运通行系统规划的路线、时间进行熟悉和了解,避免在导航过程中因接听电话或手机没电,而引发偏航通行或超时通行等行为。驾驶人在结束导航服务后,应对系统规划路线进行客观评价,不断提升规划路线、当天要在同一目的地进行往返运输是否要多次申请?
不可以,系统暂不支持提前申报,仅提供实时办理服务,申请后即可上路通行。如遇到主城区或区、县(市)管控时段提醒,系统将自动提示无法申请,驾驶人需要等待可通行时段,方可在线、试点期间,萧山、余杭、临平、建德、桐庐、淳安等区县市货车通行报备如何办理?
6、如果在试点区域申报城市货运通行报备时,系统规划路线途经非试点区域道路,是否还要申报其他通行证?
不需要,只要货车运输起终点在试点范围内,且规划路线属于杭州辖区道路(除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下沙大桥外)的,无需再申报其他通行证。
未退出导航界面的,可直接恢复导航服务功能;如退出导航界面的,则需要驾驶人就近选择停靠区停车,重新登入系统申请通行报备。
8、原来的货车通行证系统是否还可以使用?原来持有的通行证在有效期内的是否还可以使用?
在12月31日前,原有通行证系统将陆续停止使用,但原来持有的通行证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