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李票、包裹
票是行李、包裹运输的基本凭证,
(二)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个人阅读的书籍、残疾人车和其 他旅行必需品可按行李托运。旅客在乘车区间内凭有效客票可 托运一次行李、残疾人车不限次数。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证 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档案材料等贵重物品和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物品、危险品。
(三) 包裹分类:
一类包裹:自发到日起5日以内的中央、宣传用非卖品、新闻图片和中、小学生课本。
二类包裹:抢险救灾物资、书刊、鲜或冻鱼介类、肉、蛋、奶类、果蔬类。
托运单
托运单
三类包裹:不属于一、二、四类包裹的物品。
四类包裹:
1、一级运输的放射性同位素,样箱,摩托车。
2、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3、铁路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需要特殊运输条件的物品。
4、行李、包裹每件最大重量为50千克,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低于0.01立方米。